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
文峰区人民检察院文件
文检发〔2021〕20号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
为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活动,经研究,向社会公开发布2021年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如下。
一、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持续抓好“挂案”清理工作,强化法律监督职能作用,推动建立解决和预防“挂案”长效机制。加大对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民事纠纷、经济纠纷问题监督力度,加大对招商引资、产权保护、“放管服”改革等领域涉企行政案件监督力度。持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双打”工作,依法从严打击各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持续落实服务民营经济11项检察政策,持续推进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六个业务专项活动,努力办出更多有影响、效果好的典型案件,推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责任部门:第一检察部牵头,各业务部门配合
二、深化件件回复,领导带头办信
立足检察职能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推开领导干部带头办理信访申诉案件,深化落实群众信访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对辖内群众来信实行电话或视频接谈,全面推行面对面接谈来信人制度,试行信访事项公开答复制度,着力提升答复实效。
责任部门:第三检察部牵头,各业务部门配合
三、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
巩固和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继续保持打击黑恶势力犯罪高压态势,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实现打击常态化。在扩大“六清”效果上持续发力,确保检察环节案件快捕快诉,推动六清,清到底、清干净。加强检察建议监督,推动行业源头治理,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积极开展以案释法,持续加大扫黑除恶宣传力度。
责任部门:第一检察部
四、开展农用地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做实涉农检察
开展农用地保护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配合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推动解决公益损害突出问题,助力守牢耕地红线。开展司法救助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大力推进联合救助、多元化救助。健全完善“杨来法式”检察联络员制度,打造涉农检察新品牌。
责任部门:办公室牵头,二部、三部配合
五、深入开展暂予监外执行监督专项活动
聚焦社会高度关注的“纸面服刑”问题,深挖彻查违规违法暂予监外执行背后的司法人员徇私舞弊、权钱交易、失职渎职等线索。定期对社区矫正对象人身权利保障、罪犯改造效果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向党委政法委专题报告,向司法行政机关通报。
责任部门:第三检察部
六、开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活动
依托“河长+检察长”治河新模式,推动辖区内河流治理。建立“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生态检察工作机制,推动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衔接,探索生态环境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适用,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促进绿色发展。严惩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结合办案发现的问题,协助相关单位分析发案原因、堵塞漏洞,促进社会综合治理。
责任部门:第二检察部牵头,一部配合
七、深化虚假诉讼专项监督,促进社会诚信建设
持续深入推进虚假诉讼领域违法行为监督专项活动,加强虚假诉讼犯罪惩治工作,挂牌督办一批重点案件,编发一批典型案例,推动健全相关机制,共同防范和惩治“假官司”,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诚信建设。
责任部门:第二检察部牵头,一部配合
八、开展行政执行专项监督活动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难、执行乱问题,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扎实开展民事行政执行监督专项活动,调卷审查一批当事人反映强烈的、上级法院认为“需纠未纠”的案件;依法监督纠正一批不当终结本次执行、消极执行、滥用执行措施、不当行政执行案件;依法查办一批执行领域违法犯罪典型案件;及时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建立长效机制,促进依法规范执行,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
责任部门:第二检察部负责
九、全面推开检察听证,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感受得到
落实《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应听证尽听证”,不断规范拓展听证范围。建立听证工作季度通报、指导督导制度,注重典型案例培育,加大检察公开听证宣传力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部门:第三检察部牵头,各业务部门配合
十、公开发布检察业务数据,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拓展业务数据公开范围和深度,做好数据解读工作,每季度向社会公开发布检察机关监督办案数据,同时发布典型类案、发案趋势,及时预警预防,促进社会治理。动态发布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精准服务保障民生、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等方面办案数据,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责任部门:第三检察部牵头,各业务部门配合
文峰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2021年4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