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校园安全建设 保护学生健康成长
为深入贯彻落实高检院等9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文件精神,结合近期办理的数起涉及侵害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针对辖区部分学校存在法治教育不经常、午托机构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7月9日,我院举行“检察建议”公开送达仪式,向区教育局送达《检察建议书》。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吉星,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尤忠得,第三检察部副主任、员额检察官胡秀娟以及区教育局局长靳建锋等人参加。
送达仪式上,吴吉星检察长向靳建锋送达了《检察建议书》。尤忠得副检察长宣读了《检察建议书》,指出相关职能部门存在的安全管理漏洞以及未成年监护人安全防护意识淡薄、学生安全防护意识匮乏、学校安全知识教育不到位、午托机构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并提出检察建议:加强学校安全教育、法治教育和学生身心健康教育。丰富安全教育形式,增强家长对学生的防护教育意识。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管理,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学校及校外培训机构安全工作的考核、检查和指导力度。
随后,胡秀娟检察官结合近期办理的数起涉及侵害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特点,重点剖析了未成年人被侵害、特别是被性侵害案件的成因、存在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靳建锋局长对检察机关送达检察建议表示欢迎并诚恳接受,下一步教育部门将继续与检察机关及相关职能部门联手,共同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推动学校预防性侵害等安全防范工作取得新的成效。对于这次的检察建议,教育局及学校将认真研究,及时改进。
最后,吴吉星检察长详细介绍了“检察建议”的制发初衷和背景,表示我院将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的要求,把“一号检察建议”的贯彻落实工作“没完没了”的抓下去,切实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开展到起诉之前、延展到裁判之后,扎扎实实地多做一点,为孩子们“保好驾、护好航”,同时希望检教两方继续携手、深化合作,共同为辖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蓝天。